房地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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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项房产中介全过程法律效劳
1、调查有关房产权属、拜托人身份等状况;
2、检查买卖双方买卖手续能否完备,所涉房屋有*或其他致使买卖不胜利的法律瑕疵;
3、就各类二手房买卖、租赁制造法律文书;
4、对公司布置买卖双方签约,参与洽谈,提供法律咨询;
5、代为处置与买方、卖方或出租方、承租方之间的纠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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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置商品房(期房,)法律效劳内容:
1、检查、修正《房屋书》、《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》等房屋买卖文件;
2、对开展商及项目停止资信调查,特别是对能否契合预售及托付的条件停止调查;
3、参与洽谈,指导签署《房屋书》、《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》;
4、对预售合同的实行停止效劳,及时提出法律意见;
5、代为处置与开展商间的有关付款、交房、质量等方面的非诉讼事项或纠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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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买卖法律效劳内容:
1、房款及权证监管法律效劳内容:
(1) 买、卖双方在律师指导协助下签署《房屋买卖协议》、《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》等;
(2) 买方拜托律师对卖方所卖房屋能否有产权,能否有抵押、查封情形停止调查;
(3) 卖方将房屋房地产权证原件交由律师监管,并签妥房屋过户申请文件;
(4) 买方将房款汇入律师楼帐户并由律师监管,并签妥房屋过户申请文件;
(5) 律师代为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,并买受人名下的房地产权证;
(6) 律师在将买受人名下房地产证交由买受人的同时,将房款全额交由卖房人。
2、受买受人或卖房人拜托,担任买房或售房法律参谋效劳内容:
(1) 检查、修正、辅佐签署《房屋拜托、咨询效劳协议》等中介合同;
(2) 检查房产转让手续能否完好,对卖方或买方资信、身份调查,检查房屋权属,检查受让房屋能否存在抵押或者其他法律瑕疵;
(3) 参与洽谈,辅佐签署《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》;
(4) 对房屋买卖合同的实行及买卖程序停止效劳,及时提出法律意见;
(5) 辅佐办理房屋交接;
(6) 代为处置与中介方、卖方间的有关中介效劳、付款、交房、质量等方面的非诉讼事项或纠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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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租赁法律效劳内容:
1、调查租赁合同当事人的资信、身份等根本状况; -
2、检查租赁手续能否完备、合法,调查有无或制止租赁的状况;
3、参与签约洽谈,辅佐签署房屋租赁合同,起草相关法律文书;
4、辅佐停止房屋交接;
5、租赁合同注销备案,代为申领《房屋租赁治安答应证》;
6、提供房屋租赁所涉税费咨询;
7、代为处置与合同相对方之间的有关租金、房屋交接、质量等方面的纠葛。